.    旨:走過60年輝煌歲月的正聲廣播公司,誦詠過無數經典好歌,培育過無數閃亮巨星,為持續推廣歌唱傳承,特舉辦「閃亮之星」歌唱比賽,提供喜愛歌唱之青壯人士發揮平台,發掘歌唱新秀,建構和諧理想社會,使美妙歌聲傳唱不墜。

.主辦單位:正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

.協辦單位:金嗓電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.報名資格:1840歲(59198119)熱愛歌唱之社會青年,均可報名,不限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國籍

.初、複賽日期及地點:

初賽日期:99010910

複賽日期:990116

    點:台中、雲林、嘉義、高雄、宜蘭、台東

.決賽日期990130

.決賽地點:台北市大安社區大學(台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二段1號-金甌女中校區)

. 費:每人新台幣200(初賽)

.比賽歌曲:1)初、複賽及決賽選唱歌曲,均限金嗓伴唱機CPX900BUS內所註冊之國台語歌曲,且初、複賽及決賽選唱歌曲不得重複。

(2)初賽選唱指定曲一首,複賽及決賽各選唱指定曲一首、自選曲一首(國台語指定曲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70首任選其一,詳如報名表)。

.    奏:比賽均使用主辦單位備妥之「CPX900BUS金嗓伴唱機」。

十一.評審人員: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音樂人士組成評審團。

十二.評審標準:1)分三階段評審:初賽、複賽、決賽。

2評分項目音準節拍40%、音質音色30%、感情技巧20%、台風儀容10%

十三.    次:1)初賽各台錄取40名進入複賽(入圍者每人贈金嗓筆一組)

2)複賽各台錄取6名進入決賽(入圍者每人贈金嗓壓克力架一個)

3)台北決賽錄取前3名優勝者。

十四.    勵:1)第一名:獎金6萬元、金嗓伴唱機一台及獎盃乙座。

2)第二名:獎金 3萬元,獎盃乙座。

3)第三名:獎金2萬元,獎盃乙座。

十五.參賽須知:1)職業歌手不得參賽,參賽選手亦不得冒名頂替或重複報名

2參加比賽之選手,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,不得異議

3)選手報到後,按抽籤領取號碼牌,依序出賽。

4)比賽當日不換曲,不對key

5)參賽選手有違上述規定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,取消比賽資格追回獎勵。

6)決賽結束後立即公佈成績與頒獎,獲獎者未在現場,視同棄權,由下一名遞補。

7)比賽會場不提供歌詞螢幕機,並取消演唱歌曲主旋律。

8)初、複賽入圍及決賽獲勝名單,均當場公佈並於本公司網站中刊登。

十六.    名:1)報名方式:填寫報名表,繳交報名費,採親自報名(須核驗身分證)或通訊報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以現金袋或郵政匯票,惟於賽前補驗身分資料)。

2)報名日期:自981210981231止,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。

3)報名員額:報名人數各台以300人為限,額滿截止。

4)報名地址:

台中台:台中縣大里市中興路二段760           TEL:(042487-3103

5)比賽辦法及報名表索取:正聲廣播公司網站下載或至各分台索取;初、複賽詳細比賽細則亦請逕洽各分台。

 

 

正聲廣播公司網址:www.csbc.com.tw

閃亮之星歌唱比賽DM_台中台.jpg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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